胃癌患者在放疗期间,根据治疗需要和身体状况,有时需要接受输液治疗,需要输液的情况如下:
1、同步化疗方案中含有需要静脉给药的药物:在胃癌的同步放化疗过程中,有时会使用到需要静脉给药的药物。可以通过输液的方式直接进入血液,达到治疗肿瘤的效果;
2、恶心、呕吐、反酸等症状较重:胃癌患者在放疗期间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反酸等消化道症状。如果症状较重,口服或肌注止吐、抑酸药物后效果不佳,需要通过静脉给药的方式减轻反应,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吞咽困难或吞咽疼痛较重:如果患者出现吞咽困难或吞咽疼痛,影响到进食或睡眠等日常生活,需要通过静脉应用少量激素(必要时使用抗生素)缓解症状,以便患者能够正常进食和休息;
4、进食差,经口营养摄入不足:如果患者食欲不振或无法正常进食,导致营养摄入不足,需要通过静脉营养支持的方式提供必要的营养物质,以维持患者的生命活动。
参考资料:[1]袁兴华主编;董碧莎丛书主编;马建辉,王子平,王艾等丛书副主编. 应对胃癌专家谈[M]. 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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