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清创是患者烧伤后接受医疗救治的首个步骤,其核心目的是清除所有残留于创面上的有害因子、污染物及异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创面的污染和感染风险。理想情况下,清创应在受伤后的6小时内进行。
对于那些烧伤面积较小、未出现休克且整体状况良好的患者,应立即进行清创。然而,如果患者伴有吸入性损伤或其他复合伤,如骨折或脑外伤,则应首先对这些状况进行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清创。
对于大面积烧伤且在受伤后1小时内入院、尚未表现出明显休克症状的患者,可以在进行液体复苏的同时进行清创。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出现休克或极有可能发生休克的患者,必须首先进行液体复苏治疗,以恢复有效的血液循环。只有在病情稳定后,才能进行清创。否则,过早的清创可能会诱发或加重休克。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经过液体复苏后休克症状仍无法纠正,且患者病情不稳定,则不适合进行长时间的正规清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创面进行简单的处理,然后使用抗菌药物进行包扎或采用暴露疗法,以防止创面再次受到污染。
参考资料:[1]黄跃生.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 烧伤外科学[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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