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患有第一种肿瘤的基础上,患者可能面临着第二原发性肿瘤的风险。与第一肿瘤不同,第二原发性肿瘤的形成并非源于第一肿瘤的扩散或转移。第二原发性肿瘤可能在相同的组织或器官发生,也可能出现在机体的其他部位。
相较于正常人群,肿瘤患者患上第二原发性肿瘤的概率明显增加,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与病因学有关,包括免疫缺陷、吸烟和酗酒等。同时,癌症患者可能具有某种遗传易感性,而癌症治疗方式,如手术、化疗和放疗本身也具有致癌作用,增加了第二癌的发生风险。
许多第二原发性肿瘤可能与持续接触致癌因素有关,在所有致癌因素中,吸烟是最常见且最重要的因素。与吸烟相关的癌症包括肺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瘤、胰腺癌、膀胱癌、肾癌和子宫颈癌等。特别是对长期吸烟的肺癌患者而言,其患有第二肺癌、喉/下咽癌、膀胱癌和胰腺癌的风险明显升高。
对于艾滋病患者或器官移植后免疫抑制的患者,易患霍奇金淋巴瘤、特定的皮肤癌,如卡波西肉瘤。尽管目前还不清楚导致第二或更高等级原位肿瘤的机制,但区域性癌变假说认为,反复暴露于致癌物可能导致不同区域的癌变,即不同区域的黏膜细胞逐渐积累遗传学改变,最终导致独立的恶性病变。
参考资料:[1]王明荣等主编,中华医学百科全书,临床医学,肿瘤学(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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