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赛场上突发猝死,确实令人非常痛心和遗憾。很多朋友问我: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办?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不在现场,无法对具体处置细节作出权威判断,所有分析都属于事后回顾——无论哪位医生发言,本质上都是“马后炮”。但本着普及急救知识、提升公众认知的目的,我愿尽量客观、理性地还原:如果换作我在现场,会如何评估与应对?大家可将其视为一次医学常识的分享,而非对事件本身的定性评价。
我们来看视频:第7秒左右,运动员突然一头栽倒,随即出现全身抽搐。这是一个高度提示“阿斯综合征”(Adams-Stokes综合征)的表现——即因严重心律失常(如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停搏)导致心排血量骤降,引发脑供血中断,从而出现意识丧失、强直-阵挛样抽搐。此时,他很可能发生了晕厥或短暂意识丧失,而非典型的心脏骤停。
教练第一时间上前施救,但被裁判员阻止;随后医疗应急人员入场,但响应时间偏长——约40秒后才抵达。更值得关注的是:他们未携带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需要强调,AED不仅是除颤设备,更是便携式心电监护仪,能实时识别心律、判断是否需电击,对快速鉴别心源性晕厥与心脏骤停至关重要。未及时启用AED,是现场处置中一个明显的疏漏。
医护人员到场后将患者翻身仰卧,操作正确;从视频可见,患者始终存在自主呼吸,肢体也有对抗动作,说明意识并未完全丧失,脑干功能基本保留,生命体征在初期相对稳定。因此,当时未立即实施心肺复苏(CPR)是可以理解的——现行国际指南明确指出:CPR仅适用于无反应、无呼吸或仅有濒死叹息样呼吸、且无有效脉搏(如颈动脉搏动消失)的患者。盲目按压,反而可能带来风险。
然而,后续处置节奏明显滞后:担架过早抬入,患者被迅速转运。在生命体征尚未充分评估、不稳定因素未排除的情况下,贸然搬动可能加重病情。理想流程应是:就地展开高级生命支持——连接AED持续监护心律、建立静脉通路、动态监测血压/血氧/心电,必要时给予药物干预(如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等针对缓慢性心律失常的急救用药),待病情初步稳定后再决定转运。
对比2021年欧洲杯埃里克森事件,其现场反应堪称教科书级别:AED30秒内到位、专业团队无缝衔接、全程高质量心肺复苏与电除颤同步进行。尽管两者病因未必相同(埃里克森为突发室颤,属真正心脏骤停),但核心原则一致——“黄金四分钟”内,快速识别、即时监护、精准干预,是逆转结局的关键。
综上,本次事件暴露的问题主要在于:AED缺位、病情动态评估不足、转运决策偏早、高级生命支持手段未及时启动。被质疑,实属情理之中。但我们仍须保持清醒:没有亲临现场,所有复盘皆为推演;医学永远面对不确定性,再完善的预案也无法覆盖全部变量。唯一确定的是——普及AED配置、加强基层急救培训、推动运动场所医疗响应标准化,刻不容缓。真的非常惋惜,也深感责任之重。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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