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的控制方略:对职务犯罪的预防,笔者认为应该从源头抓起,从“我”做起,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立,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具体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坚定理想信念,不能丧失灵魂。要加强对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实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2.要坚持执政为民,不能淡忘责任。作为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要防微杜渐,不能忽视小节。小节不保,终成大累。“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许多犯罪都不是偶然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杭州市余杭区骆生法曾因抗击“非典”工作出色,被杭州市评为抗“非典”先进个人,他也曾严格要求自己,坚决退回别人的“红包”,但最终没有坚持住,在“糖弹”面前败下阵来,他因受贿17万余元被判10年徒刑。
4.要自觉接受监督,不能胆大妄为。要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一要摆正自己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二要有自知之明,要心有所怕。心无畏惧,必然无法无天,权力必然失控,行为必然失范,腐败和犯罪必然产生。
5.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能成为法盲。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是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所以要加强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纪学习,使他们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奉公守法。明确哪些是党纪国法、从政从业道德所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使他们常修为政从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抑非分之想,强化自我约束意识。
6.要珍惜名节,不能出卖人格。不要讲名利,但要讲名节。古代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现代人应该活得有尊严。这也要求我们要保持高尚健康的追求,要做一个学习型干部,荀子说:学者非必为仕,仕者必为学。要严格自律,不能放纵欲望;要懂得珍惜,不能攀比;要坚持健康的生活追求;要坚持原则,不为所惑;要有自知之明、自约之法,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牢牢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心理防线。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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